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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师招聘考试: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

http://shanghai.hteacher.net 2019-03-25 13:42 上海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大部分考生在备考教育法律法规时,可以明确刑事、民事的区别,但对于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却混淆不清。

首先,我们明确一下两者的定义。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从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虽然都是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制裁行为,但有较大区别:

1.执行主体不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也就是说,一般的行政机关都享有对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权。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2.针对对象不同。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而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执行形式不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而行政处罚的形式、种类很多,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4.行为的性质不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而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

5.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分则由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调整。而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是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

6.申诉途径不同。对行政处分不服的,被处分的公务员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而对行政处罚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相对方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复议与行政诉讼获得救济。

以上就是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者几大不同之处,考生在记忆这部分知识时,不需死记硬背两者的区别,截取每个差异中的关键词,在考试中能够分辨判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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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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